第一章 总 则
为加强会计管理、规范会计核算,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,参照《企业会计准则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、正确核算。准确、及时、完整地核算五修谱的各项财务活动,序时记载。
第二条、真实反映。运用会计核算手段,真实、全面、系统地反映各项财务收支情况,及时提供会计信息,为五修谱委员会决策管理报务。
第三条、加强监督。按照五修谱管理相关规定,对财务收入、支出实行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督,做到收支合理合规。
第四条、严格管理。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,会计(出纳)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基本制度,严禁设置帐外帐,帐外存款,不得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数据,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。
第五条、五修谱委员会要支持会计(出纳)人员履行责任,对违反会计基本制度的行为,会计(出纳)人员有责任抵制并有向主任反映的义务。
第二章 会计人员设置
第六条 配备会计人员。设会计主管一名,会计人员1名,出纳人员1名。
会计出纳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会计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,熟悉会计制度,遵守职业道德并持有会计证。
会计主管必须具备较高业务素质和管理知识,熟悉相关的计算机操作,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一、 坚持原则、廉洁奉公
二、 具有助理会计师及其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。
三、 连续从事会计岗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三年。
四、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。
五、 身体健康,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。
第三章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
第七条、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五修谱会计基本制度,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,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帐务处理,如实反映财务状况。
第八条、会计科目帐务记载采用借贷、复式记帐法:即以“借”、“贷”为记帐符号,有借必有贷、借贷必相等,借方在左,贷方在右。会计核算以上人民币作为货币为计量单位。一切会计凭证、帐簿、报表的填列,均为人民币“元”为金额单位,“元”以下填列分。会计核算应日清月结,不得积压,做到帐款、帐账相符。
第九条、会计主管职责:督促会计出纳人员做好账务处理;监督会计出纳人员的交接;定期向五修谱委员会报告财务情况并向主任负责。
第十条、会计出纳职责。
1、会计员工作职责:审查原始单据,是否真实合规,审查合规后,编制记帐凭证,登记会计分户帐、总帐、编制会计报表;管理银行卡帐号密码;保管主任、会计印章;保管会计档案。
2、出纳员工作职责;接受捐款(开出收款收据。在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)及时存入银行帐户;对报销单据负责审查、报销;保管银行存款卡(农行金穗卡);保管财务专用章;登记现金日计账,编制日结表;定期将已报账发票(票证)收款收据筹原始凭证交会计员记帐;配合会计员共同核对银行帐户存款。
第十一条、财务执行收支两条线,钱、账分管。收入先入账,存入银行,然后方可开支。会计管账,出纳管钱,管帐的不接触钱,管钱的不接触帐,做到互不接触。
第十二条、单据审批要求。发票报销坚持主任一支笔审批,报销单据上必须要有经手人、证明人的签字,然后主任审批签字,执行“一票三章”,没有达到“一票三章”的发票出纳不得报帐,会计不得受理记账。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
